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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知识

诉讼前咨询、委托专业律师是必须的,律师费不贵!

发布人:曹红星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04 16:47:32    网址:www.sanmenxialvshi.cn

  黄某亮与黄某宝系兄弟俩,1996年二人合伙承包了村里的山林。2009年村委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土地延保,黄某亮由于在外打工,交代弟弟黄某宝办理延保手续。之后基于对弟弟的信任,黄某亮未再过问此事。2015年开始,国家基于政策对二人承包的山林发放公益林补偿款数千元。黄某宝要求一人领取并称2009年系自己一人承包,与黄某亮没有关系。黄某亮异常生气,到乡政府查询到乡林站备案的合同的签字处有自己的名字。遂第一次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黄某宝将补偿款的一半支付给自己。黄某亮认为本案非常简单,故没有委托律师,也没有咨询律师。

  然而法庭审理中,黄某宝提供了村委的证明,证明2009年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是其一人签订,对于乡林站备案的合同上承包方的签字,黄某亮解释称是黄某宝在之后到乡林站查询档案时私自添加。一审法院认为黄某亮主张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判决驳回了黄某亮的诉讼请求。

  黄某亮当然不服,提起上诉。这时觉得不委托律师确实不行,故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笔者,委托笔者代理二审。笔者先到村委进行了调查, 通过2009年土地延保时村委经办人了解到当时确实是延保,并非重新发包;2009年的承包合同确实是黄某宝一人签字,但是村委知道黄某宝当时代表的是黄某宝和黄某亮兄弟二人,因为是延保,并非重新发包;至于乡林站备案的2009年合同当时没在意承包方的签名是黄某亮与黄某宝两人还是黄某宝一人,但是承包方签字确实是黄某亮不在家,由黄某宝一人签字。故村委之前在出具证明是称是黄某宝一人签字,但并非指黄某宝一人承包。笔者据此收集了村委的证明及经办人的证人证言。二审开庭后,法官认为一审判决确实有问题,经过调解,黄某亮撤回了一审起诉,黄某宝同意黄某亮撤诉,二审法院据此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准许黄某亮撤诉。

  之后黄某亮再次提起诉讼,将黄某宝及村委均列为被告,要求确认2009年承包合同是黄某亮与黄某宝二人签订,并将村委保留的剩余补偿款的一半支付给自己。村委在法庭上如实陈述了2009年延包的事实。黄某宝庭审中提出的主要答辩意见是原一审判决合法有效,黄某亮的起诉违反一事不再理的法律规定。一审法院至今尚未作出判决。

  本案对于黄某亮来说教训深刻,大家应当借鉴:原本黄某亮是为了节省律师费,故自认为案情简单,根本不需要委托律师。但是一审由于起诉的被告错误,诉讼请求也不当,对于被告提供的证据没有反驳性证据,导致法庭没法查清事实、一审败诉。之后才认识到没有律师代理案件确实不行,故委托了笔者。但是基于案情的复杂性,二审无法改判(缺一个被告),只能由黄某亮撤回一审起诉。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二审中一审原告撤回起诉,必须经过被告的同意才行。好的是黄某宝同意黄某亮撤回一审起诉,二审法院才能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准许黄某亮撤诉,否则本案真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但是本次诉讼中,黄某宝提出黄某亮的再次起诉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虽然笔者从诉讼主体、诉讼请求向法庭说明本次起诉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但也够黄某亮闹心的。更主要的是,原本通过一次诉讼就能解决的矛盾,黄某亮打了三次诉讼。黄某亮原本想节省点律师费,但是反而二审及本次一审均花费了律师费,可谓得不偿失。所以黄某亮多次给笔者说,早知道即便不委托律师,咨询一下也不会这样,今后遇到任何事,一定先咨询律师,并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最后,笔者提醒大家,如今的诉讼(打官司),没有律师、不委托律师参与确实不行。刑事诉讼——根据当前的法律,被告人在开庭前不可能接触到检察院的证据、案卷,所以也不可能知道哪些证据对自己有利,哪些证据对自己不利,仅靠开庭时公诉人简单的宣读一遍,就知道怎样为自己辩护对自己有利,那完全是天方夜谭、痴人做梦!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就是说你觉得自己有理,你自己得提供证据,否则法庭会因为你提供不出证据不采信你的意见。有些当事人经常在法庭上说——“大家都知道这事,法官你应当下去调查一下就明白了!”面对这样的当事人我只能说这是个法盲,因为法律不可能规定法官下去进行调查。为什么?不说现在的法院案件多得根本审不完,法官根本没时间去调查,更主要的是法官也不能下去调查。你可以想象一下,法官今天开庭,原告说了对自己有利的事实但没有证据,要求法官去调查,法官休庭进行调查,下次开庭被告又说了对被告有利的事实,要求法官去调查,法官再次休庭进行调查,这样翻来覆去,不说法官被忙死、累死,原被告双方也烦死了,这案件什么时候才能开庭到头、才能结案?所以民事案件,法律不可能规定法官去调查,只能由当事人自己举证。审理案件的法官只需要在开庭时听清楚各方的辩解意见,依法裁断就行了。而对于普通当事人而言,没有专业律师代理案件进行指导,充分、完整的证据怎么能够搜集齐备?即便有证据,如今复杂、繁多的法律规定怎么才能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条款?

  所以如今的诉讼(打官司),没有律师、不委托律师参与确实不行。当然,笔者接触的许多案件中,也有当事人已经备齐了证据、不需要再调查证据的,例如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原告方持有借条,并且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借款。对于这样的案件,笔者也会直接告知原告不用再委托律师、花费律师费了,只需要由我们代书个诉状就行了。昧良心的钱,我们律师也不会去赚,尤其是本律师。

(本文来源于曹红星律师原创或者转载于网络,当事人如有法律难题需要解决,请联系曹红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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