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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红星律师普法宣传栏第2018003期

发布人:曹红星律师曹红星     发布时间:2018-03-01 05:12:00    网址:www.sanmenxialvshi.cn

现今劳务市场竞争激烈,好的工作岗位越来越不好找。考取驾照并受雇成为司机,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选择。毕竟开车——不管是公务小车,还是货运大车,比建筑工地的泥瓦工工资高得多,而且待遇好的多。于是司机行业异军突起。但是受雇为司机,是不是工资越高就越好?笔者作为从业多年的律师,根据自己代理参与的案件,从法律角度认为——非也,绝对不是。

首先一定要清楚一点,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产生违章驾驶,刑事责任及行政处罚责任是由司机承担的,也就是说被判刑的,或者驾照被扣分的,都是针对司机,基本上与车主(雇主)无关。民事赔偿责任才是车主承担的。两者有明确的分工(也有例外,在此不详述)为什么这样?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简单的说,车是由司机直接驾驶、控制的。因此只能处罚司机。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司机是给车主打工的,司机造成的损失只能由雇主地位的车主承担。”只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司机是给车主打工的,不能把一切责任都归给司机,否则车主会肆无忌惮地指示、指挥、默许司机违章,不仅对司机不利,而且损害道路上的其他车辆、行人,危害公共安全。

基于这样分工,司机在受雇于车主时就要注意,并非工资越高越好,而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车辆安全性能存在问题、瑕疵,应当考虑是否接受雇佣。

车辆安全性能存在问题,将会增加事故隐患。每年的交通事故中,因刹车、制动系统或者转向系统出现问题引发的占绝大部分。司机在受雇前或者受雇后,应当立即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对于车辆安全性能存在问题的车辆,应当要求车主修复,无论何种原因,车主拒绝修复或者拖延修复的,应当拒绝接受雇佣或者立即停止工作、停止驾驶该车辆。

二、未购买充足保险的车辆,应当考虑是否接受雇佣。

无论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均要涉及到赔偿问题——己方车辆的修复费用、司机受伤后车主应当赔偿司机的医疗费等赔偿问题、造成他人受伤的医疗费等赔偿问题以及财产损坏的赔偿问题。这些都离不开保险。如果车主仅仅投保了交强险,在单方事故中司机的损害只能由车主赔偿,在造成其他损害的事故中,尤其是在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中,车主往往无力赔偿,甚至对于己方车辆损失,车主也会与司机之间发生争议、纠纷,引起很大麻烦。因此司机在受雇前,一定要注意车主购买了哪些保险:驾驶员险——发生事故自己受伤,保险公司会承担赔偿责任;车损险,发生事故,己方车辆损坏,保险公司会承担修复责任;商业三责险,发生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害、财产损坏,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计免赔险,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再根据司机的责任减免赔偿数额。更主要的是,对于驾驶员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并非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行,而是保险赔偿越高对司机越有利。而交通事故之后的民事(经济)赔偿是否到位,将严重影响司机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构成交通肇事犯罪后——如果受害人获得充足的赔偿,出具了谅解书,司机是有机会被判处缓刑甚至免于处罚的。但是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没有获得赔偿,任何一个法院也不会、不敢对司机判处缓刑。

三、对于报废车,坚决不能接受雇佣。

首先,对于报废车,不具备投保保险的条件,车主不可能为该车投保保险,因此发生事故,只能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常理,报废车的车主经济条件大多数会非常困难,否则也不会违法将该车不予强制报废。因此,依靠车主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只能是空想、奢想。最后,对于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的,司机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犯罪。对此,下边还要详细叙述。

四、只注重赚钱、不注重司机、车辆安全的车主,应当考虑是否接受雇佣。

多拉快跑、追求效益对于车主而言无可厚非。但是无视司机、车辆的安全则是万万不行的。例如,忽视司机的休息时间、强令司机疲劳驾驶;严重超载;制动、转向系统出现问题不及时维修。这些都会严重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严重影响司机的安全及其他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对于这样的车主,司机应当考虑是否接受雇佣。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要注意交警队的责任划分。对于不注重责任划分的车主,应当考虑是否接受雇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简单地说,发生交通事故后,是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来确定司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犯罪。导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或者无能力赔偿的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司机承担主要责任的,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犯罪,会被判刑。导致三人以上死亡,司机只需要承担同等责任,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犯罪,会被判刑。如果司机存在第二款规定的六种情形,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造成一人重伤,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犯罪,会被判刑。因此,发生事故后,尤其是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务必重视交警队的事故责任划分。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前,应当充分说明对己方有利的事实。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发现存在对己方不利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从以上规定也可知,驾驶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严重超载的车辆,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及后果也明显加大。

六、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不要逃逸或者实施破坏、伪造现场的行为。对于指示司机逃逸的车主,应当考虑是否接受雇佣。

首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存在上述行为,将导致无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均认定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其次,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的约定和司法惯例,对于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商业险的保险理赔责任。最后,正如前第五点所述,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导致一人重伤的,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犯罪,会被判刑。所以,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车主指示司机逃逸的,应当严词拒绝,不要抱任何幻想。对于过去有这种行为的车主,应当考虑是否接受雇佣。

笔者最后提醒大家,受雇为司机,并非车主给的工资越多越好,而要综合考虑车主的经济能力、做人人品以及车辆状况,选择一个能够保证自己安全、没有后顾之忧的车主作为雇主,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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